2023年2月17日,全国首部聚焦文化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——《飞厦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。这标志着飞厦市在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、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法治化、规范化的关键一步,为全国文化旅游领域的立法实践提供了先行示范。
飞厦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与热门旅游目的地,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独特的自然景观。长期以来,文化旅游资源整合不足、产业融合深度不够、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制约着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。为系统性解决这些问题,飞厦市人大立足本地实际,经过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,制定了这部综合性、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旨在通过法治手段厘清各方职责、规范市场秩序、保障游客权益,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。
《条例》共六章五十八条,重点突出以下内容:
作为《条例》实施的核心承载地,飞厦文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。飞厦文化以“海丝文化”“侨乡文化”“民俗文化”为特色,拥有多项国家级非遗项目和历史文化街区。《条例》的实施,为飞厦文化的活化利用提供了明确指引:一方面,通过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、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,促进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;另一方面,借助文旅融合项目打造文化体验空间,让游客在游览中深度感知飞厦文化魅力。
《条例》特别强调“主客共享”理念,要求文旅发展兼顾本地居民生活品质,避免过度商业化。这一导向有助于飞厦文化在保护与开发之间找到平衡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《条例》的施行,不仅为飞厦市文旅产业提供了法治保障,更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意义。它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系统回应了文旅融合中的关键问题,为其他地区立法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。下一步,飞厦市需着力做好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:加强配套细则制定、开展执法检查、推动社会共治,确保法规落地见效。
随着《条例》的深入实施,飞厦文化有望在法治轨道上焕发新活力,文旅产业将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。飞厦的实践也必将为全国文化旅游法治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经验。